为全面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教学[2022]3号)、2023年宁夏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要求,在确保安全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科学选拔人才的基础上,做好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复试工作原则
(一)坚持科学选拔。积极探索并遵循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采用综合考查方式,确保生源质量。
(二)坚持公平公正。做到政策透明、规则明确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(三)坚持全面考察。对考生思想品德考察的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素质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。
(四)坚持客观评价。严格按照学校、学院的考核办法,试行量化考核。
二、复试组织
(一)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。学院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全面监督。
(二)按复试专业和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至7人。复试小组成员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、硕士生导师,指定1人为组长。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:
1.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。
2.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、评分标准、程序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。
(三)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、时间、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。
(四)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、培训。选派经验丰富、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;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。
(五)各专业复试面试现场全过程录音、录像。
三、复试人选
参加本次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并符合我校公布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人员。(进入本次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)
四、复试工作内容及成绩计算
2023年美术学院美术(135107)、艺术设计(135108)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。复试分为3个环节,分别为专业技法考核、专业理论考核、外语能力考核。
复试具体内容(复试总分100分,其中专业技法考核占45%,综合素质考核占35%,外语能力考核占20%,60分及格)
(一)专业素养、创新能力考核(专业技法)(总分100分,时间为180分钟)
(二)综合素质考核(总分100分,时间为20分钟)
(三)外语能力考核(总分100分,时间为10分钟)
注:最终成绩=初试成绩×60%+复试成绩×40%
五、复试方式、时间、要求
(一)身份资格与材料验证
考生应及时关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、宁夏大学美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相关要求,将复试所要求的材料:初试准考证、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学历认证报告、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、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。考生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对不符合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学籍,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二)复试方式
1.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,差额比例不低于120%。
2.复试时间:
美术(135107)、艺术设计(135108)专业技法考核:
3月30日下午14:00-17:00
美术(135107)、艺术设计(135108)综合素质考核、外语能力考核:
3月31日上午8:30-11:30(一志愿名单编号为1-20名的考生参加)
3月31日下午14:00-17:00(一志愿名单编号为21-39名的考生参加)
同等学力考生加试:3月30日上午8:20-12:20
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候考。
3.考试地点:
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美术学院(德雅楼)
4.复试纪律:
(1)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;
(2)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、诚实守信的意识。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,复试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等与考试有关的电子设备,不得私自录音、录像。复试期间及复试后,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,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,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,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。入学后3个月内,我院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;
(3)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,一律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;
(4)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,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、监督和检查。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:
①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;
②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;
③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;
④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;
⑤拒绝、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;
⑥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。
六、其他
所有考生及复试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。
七、此办法由宁夏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解释
美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:0951-2061945
附件1宁夏大学美术学院一志愿上线名单.xlsx
附件2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表.pdf
附件3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.doc
附件4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方式.pdf
附件5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.docx
附件6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.docx
附件7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.pdf
宁夏大学美术学院
2023年3月24日